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大姜(泥姜)现货购销交易DJ-2307合同上市说明书
| 交易品种 | 大姜(泥姜) | 
| 商品代码 | DJ-2307 | 
| 报价单位 | 元(人民币,下同)/吨(不含税) | 
| 交易单位 | 1吨/批 | 
| 最小变动价位 | 1元/吨 | 
| 上市指导价 | 7800元/吨 | 
| 交易手续费 | 2元/批 | 
| 交收手续费 | 60元/批 | 
| 最大订货总量 | 30万批 | 
| 单笔最大下单量 | 1000批 | 
| 涨跌限幅 |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±5% (上市首日涨跌幅为指导价的±10%) | 
| 单账户最大订货量 | 单边5000批,双边10000批 | 
| 到期交收月份 | 2023年7月 | 
| 收获季 | 2022年秋冬 | 
| 交易时间 | 每周一至周六,上午:9:00~11:30;下午:13:00~15:30 法定节假日以市场公告为准 | 
| 最后交易日 | 2023年7月15日 (2023年7月15日不能新订立存货,只能转让存货 ) | 
| 最后交收日 | 2023年7月29日 | 
| 交收入库申请截止日 | 2023年7月10日 | 
| 入库截止日 | 2023年7月14日(17:00) | 
| 仓单注册截止日 | 2023年7月15日(12:00材料上报截止) | 
| 交收地点 | 指定交收仓库或其他交收仓库(具体见公告) | 
| 履约订金 | 0批<订货量<25万批,履约订金为30%, 25万批≤订货量≤30万批,履约订金为40% | 
| 交收订金 | 合同价值的30%(以交收价计算) | 
| 订金阶段提高比例 | 合同上市后履约订金为30%,6月1日起提高至40%,6月16日起提高至60%,7月1日起提高至100%。 | 
| 质检机构 |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(青岛)有限公司 | 
| 交收价 | 最后八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 | 
| 单账户交收量 | 最小交收量30批,最大交收量5000批 | 
| 交收方式 | 提前交收、协议交收、到期交收 | 
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大姜(泥姜)交收质量标准
一、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(一)本标准规定了用于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交收的大姜(泥姜)质量要求、质检机构和包装要求等。
(二)本标准适用于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大姜(泥姜)合同交收标准品和替代品。
二、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2.1 姜(别名生姜):本标准所指姜是姜的地下根状茎,包括母姜、次生姜球和姜芽。
2.2 大姜:生产中品种表现为地下根状茎肥大,单株产量高且为品种固有特性的生姜品种。
2.3 气味和滋味:应具有生姜特有的、清新的刺激性气味。
2.4 相似品种特征:其形态、色泽基本一致。具有相似形态、色泽的不同品种可以相混,但由于形态、色泽、内在质量差别较大的品种不相混。
2.5 不完善姜:个体形状不全或受机械伤、病虫害等影响失去部分使用价值的生姜产品。包括:机械伤、腐烂、表皮皱缩、冻、热伤、病虫害姜等。
2.5.1 机械伤:整块姜或部分子姜和芽,因刀伤、挤、压、擦、碰等外力造成的伤害(姜球刀伤长度≥3cm且颜色发黑或擦伤面积≥2平方厘米)。
2.5.2 腐烂:因病害或其他原因致使整块姜或局部发生变色变软,或部分姜体伴有异味。
2.5.3 表皮皱缩:因受冻伤、热害、病变或不成熟、失水和水渍等原因致使表皮组织变色萎缩。
2.5.4 冻伤及热伤:收获后的姜由于阳光曝晒、高温或低温等致使整块姜或局部发生变色变软。
2.5.5 病虫害:受病虫害造成的损伤。包括癞皮和花皮(单个姜球上累计面积≥2平方厘米,且有明显裂口)、虫蚀等。
2.6 杂质:姜块表面附着的泥沙以及产品中混入的其他异物。
三、质量规定
3.1 用于交收的大姜应符合质量基本要求的规定,如下表。
| 项目 | 指标描述(以质量分数计%) | 
| 品种 | 大姜(泥姜) | 
| 形态 | 形态尚正常丰满,可具有相似品种特征,允许少量异形品种 | 
| 色泽 | 色泽正常且基本一致 | 
| 气味 | 具有大姜的正常气味 | 
| 整块单重 | 每批次大姜中,整块单重100g以下占比不超过10%,200g以下占比不超过25%,500g以上的占比不低于20%。 | 
| 不完善姜 | 一类缺陷包括:严重腐烂、严重冻伤及热伤(回芽姜、密芽姜等)等缺陷占比≤2%; 二类缺陷包括:轻微腐烂、轻微冻伤及热伤、病虫害(虫蚀、癞皮、花皮等)、水涝窝(单个姜球上累计面积≥2平方厘米或单个姜球上个数≥3个)、表皮皱缩等缺陷占比≤12%,其中癞皮、焖筋、轻微腐烂、轻微冻、热伤等缺陷≤6%; 三类缺陷:机械伤、异形姜等缺陷≤10%。 | 
| 杂质和包装物的基准含量 | 15.0%(包括泥土、包装以及姜被冲洗掉的部分等) | 
3.2 标准交收品
符合3.1规定质量要求的圆头大姜(泥姜)作为标准交收品。
3.3 升贴水规定
3.3.1 杂质和包装物低于15.0%,按杂质和包装物每降低0.1%,重量同比例增加0.1%进行替代交收。
3.3.2 杂质和包装物高于15.0%,按杂质和包装物杂质每增加0.1%,重量同比例降低0.1%进行替代交收。
3.3.3 杂质和包装物含量22.0%以上不能进行交收,杂质和包装物含量按四舍五入计算,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。
3.3.4 芽长超过2.5厘米,姜芽部分按杂质扣重。
3.3.5 一类缺陷在2%-5%范围的,超出2%的部分按照杂质扣重,且交收价扣200元/吨,一类缺陷在5%以上的不允许交收。
3.3.6癞皮、焖筋、轻微腐烂、轻微冻伤及热伤等缺陷在6%-8%的可替代交收,超出6%的部分按照杂质扣重,以上缺陷在8%以上的不允许交收。
四、包装与标识要求
4.1 包装
采用行业内常规使用的首次使用的双层瓦楞纸箱,纸箱内加塑料袋包装,包装箱无破损,包装物计入总重量。
4.2 包装物要求
4.2.1 纸箱外观要求
首次使用的双层瓦楞纸箱,包装箱允许有轻微变形,无明显开裂(开裂长度不超过2/3)等现象。纸箱标签、标志不得出现与生姜行业无关的信息。
4.2.2 纸箱规格要求
双层瓦楞纸箱长宽高为50*30*30cm,允许有1-2cm误差,纸箱净重630g以上。
4.3 抽样及检验
如需对包装物进行检验,由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将抽检的纸箱进行检验。纸箱的净重使用交易中心认可的仪器进行称重检验。
4.4 纸箱更换
若有不符合要求的纸箱,由卖方交易商进行现场调换。
五、附加说明
本标准由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


 
  
